的通知》(甘价商[2006]162 号)中的各种规格教材的
正文、封面和插页的印张价格执行,没有浮动。
②发行人教辅的定价模式
教辅定价按照出版的品种分为两种方式:被列为采购目录的教辅品种,其印张定价方式参照中小学教材,按照物价局和新闻出版广电局制定的印张价格确定;非采购目录内的教辅图书,采取市场化的定价模式。
② 行人教材、教辅成本加成率制定依据发行人出版的教材和采购的教辅按照 2006 年物价局和新闻出版局下发的《转发国家发展和委员会、新闻出版总署
联合投资摄制合同》双方合作共同投资摄制电视连续剧《广州十三行》(暂定名)
2012.09.13~
2
读者传媒 /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读者传媒获得国家开发银行
1 亿元人民币贷款授信
2012.12.25
~2020.12.24
3
旺财传媒/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睿
盈九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旺财传媒参与投资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自信托计划成
立之日起 36个月
三、对外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署日,本公司无对外。
四、诉讼和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刑事诉讼
截至本招股说明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刑事诉讼。
五、行政处罚报告期内,发行人除受到下列行政处罚外,无其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456
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3 年 5 月 29 日,子公司美术社有限、人民社有限、科技社有限、文艺社
有限、民族社有限和教育社有限因部分图书编校质量不合格,受到新闻出版广电局的行政处罚,分别被罚款 8,500 元、5,000 元、1,000 元、4,500 元、4,000
元和 2,500 元。
2013 年 12 月 25 日,新闻出版广电局对教育社有限作出处罚决定,认定其出版的《藏族传统教育发展研究》一书编校质量不合格,决定罚款 1,000元。
2014 年 12 月 30 日,国家新闻出版对子公司教育社有限作出处罚决定,认定其出版的《名校学案:人教版·课堂检测·地理·八年级·上》
一书编校质量不合格,决定予以处罚。
发行人律师对上述行政处罚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被处罚子公司违法行为已被纠正,所有罚款均已足额缴纳。发行人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新闻出版广电局已出具证明说明其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并非重大行政处罚。因此,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或风险。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因部分图书编校质量不合格违反原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而受到行政处罚,公司已经履行处罚决定并且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发行人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所受行政处罚情节亦不严重。新闻出版广电局已出具证明,确认其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影响公司正常图书出版发行工作及日常经营管理,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因此,上述行政处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457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458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45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460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461
四、审计机构声明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462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463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464
六、验资机构声明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465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466
七、土地估价机构声明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467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468
第十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市城关区南滨河东 520 号
联 系 人:张晨、刘顺芳电 话:0931—8773313
传 真:0931—8773217
2、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 720 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 11 楼 L、M、N 座联 系 人:陈立浩、党芃